关于做好学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佛人社函﹝2018﹞137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做好高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求职创业补贴对象
部省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区属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
求职创业补贴按15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由学院财务统一根据毕业生提供的建行卡号在6月底前将补贴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给毕业生。
三、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在3月28日前向系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附:
(1)《附件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残疾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4)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建行卡)等资料
系部收集完材料后,填写《附件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员花名册》,加盖系部公章报系部负责人确认签名后,与3月31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上交学院就业办孙晶老师处(联系电话:81773133)。
2、学校审核:学院就业办在收到系部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对照助学贷款系统,对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需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4月10前将拟发放补贴人员信息录入到广东省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
3、补贴发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信息系统内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省财政厅根据汇总情况安排资金并按国库支付规定划拨到学院。
四、其他
请各系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确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及时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做好。
附件1《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3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