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程系学生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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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程系学生会制度
(第二版)
总则
食品工程系学生会是食品工程系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系部乃至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和先进骨干,必须在生活上、工作上、学习上做好表率,做到尊敬老师,友爱同学,服从学院和系部的决议,热心为同学服务,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
为加强对食品工程系学生会成员的监督与考核,规范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的组织建设,促进学生会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
食品工程系学生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部、纪检部、学习部、生活部、宣传部、文娱部、体育部、礼仪部、外联部组成。(机构主要职能略)
第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正副部长任职者原则上不可由被记过者或学科挂科者任职。
第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受全体学生会成员监督,对学生会负责。
第三条 学生会各正副部长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监督,在日常中负责各自部门工作。
第四条 全体学生会成员受全系师生监督。
第二章 日常工作
第五条 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须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会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出各部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须突出;每学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均交由秘书部存档。
第六条 关于学生会的一切书面文件均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七条 各部组织活动需提前两周或以上向主席团上交活动策划书或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和新闻稿。
第八条 学生会举办的一切会议和活动须邀请相关代表的必须以“邀请函”的形式进行邀请,秘书部负责“邀请函”的制作。
第九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要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第十一条 秘书部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重大重要的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第十二条 工作过程中须按要求穿着整齐并时刻注意学生干部形象,做到态度诚恳,耐心礼貌。
第十三条 学生会工作过程中除有要求外均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
第三章 办公室和值班
第十四条 食品工程系学生会以外的组织、团体或个人如需借用办公室须提前向食品工程系学生会秘书部提出书面申请并进行登记,获得批准后方可借用,各干部未经申批或登记不得私自借用办公室,用后须做好办公室清洁工作。如遇紧急情况,会后或事后也须补登记,用后须做好办公室清洁工作。
第十五条 食品工程系学生会办公室物品实行登记管理,所有人员须妥善保管学生会办公室所属物品,如有借用,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登记,并须在一周内归还,若有遗失或损坏,须进行赔偿。一次性物品须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食品工程系学生会文件资料由学生会秘书部作定期整理,未经秘书部允许,不得随意翻阅。
第十七条 食品工程系学生会办公室须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壳之类的杂物,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打扫卫生;大扫除由秘书处统一安排在
第十八条 食品工程系学生会办公室须做到节约用电,注意安全人走关灯,学生会办公室钥匙除本会人员持有外,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外借。
第十九条 食品工程系系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间为: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4:15 — 5:30、晚上7:30 — 9:30
每周星期天晚上7:30 — 9:30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值班表安排相应人员准时值班,并在值班期间妥善处理好有关事项。值班人员应在值班结束后认真填写值班登记表。因故不能值班的人员应事先与其部门负责人联系,并由其部门负责人及时作出调整。请假的值班人员应向秘书处递交请假条(假条需写明具体原因并有部长签字),并由秘书部存档。
第二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举止大方、热情有礼地接待来访者,尽力帮助其解决困难,对其提出的问题要尽可能的做出解答。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办公室是食品工程系学生会办公的重要场所,是系学生会人员对外工作的重要窗口。所有食品工程系学生会人员进出办公室必须穿着整洁,禁止穿拖鞋出入系学生会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系学生会办公室内进行打牌、吸烟、酗酒等行为;禁止在系学生会办公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第二十四条 食品工程系学生会人员值班期间,处理日常事务,必须将处理意见填写于值班日记上。如遇不懂处理的紧急事项必须上报主席团。如接到上级重要通知,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有关部门传达。
第二十五条 对办公室值班等情况由食品工程系学生会主席团作不定期检查,并由纪检部做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列入学生干部考核项目中。
第四章 请假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例会、值班及有关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十七条 病假必须出示相关证明。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成员事假须由其部门部长及主席团批准签字方为有效;部长事假须由主席团批准签字方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取消学生会评优资格。
第三十条 请假须在会议前通知部长及秘书部成员,并取得假条(紧急情况除外),假条必须亲自书写,待批准后,在学生会例会、值班、活动之前交至秘书处存底,一份交于活动组织人员,不得由他人代写。
第三十一条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缺席而请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第三十二条 例会、值班及活动按缺席次数,无故缺席者将劝退。
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须严格自律,遵照执行本制度。
第五章 会议
第三十四条 会议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会议须及时制定工作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第三十五条 学生会全体例会每月一次,各部门例会每两周一次或以上。
第三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门可召开会议。
第三十七条 每次会议须作会议记录,会后上报主席团并交秘书部归档。
第三十八条 学生会成员须提前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第三十九条 请假必须出示纸质请假条,待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详见请假)
第四十条 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第四十一条 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十二条 出席会议必须按要求穿着整齐。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六章 财务
第四十四条 学生会经费在系部主管老师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第四十五条 学生会所拉的赞助经费的75%由系部主管老师代为保管。
第四十六条 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须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秘书部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第四十七条 学生会举办活动资金等重大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第四十八条 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或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第四十九条 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秘书部备案。活动期间由秘书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秘书部,由指导老师、主席团和活动负责人员进行审核。
第五十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为主、收据为辅,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秘书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负责部长、报销日期、经手人(秘书长或主管老师)、审核人(主席团或主管老师)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五十一条 本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以纸质申请上报主席团批准。
第五十二条 联系赞助的部门在联系赞助方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第五十三条 学生会举办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秘书部审查及纪检部监督,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七章 个人考核评分
为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五十四条 考核对象:学生会内部所有成员。
第五十五条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六条 该条适用于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考核评分由学生会纪检内部考核组予以统计并保证公平公开公正。
第五十八条 学期间学校奖励、称号等评定参考本评分结果。
第五十九条 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将按主席团规定进行更改。
第六十条 食品工程系学生会奖罚制度
罚:
(一)第三级考核标准
(1) 迟到(例会、活动等)
(2)早退(例会、活动等)
(3)例会及活动纪律:
A、未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
B、穿背心、穿拖鞋等着装不整齐
C、玩手机、交头接耳、吃东西、睡觉等与会议无关的事等等
部员,第一次手写1000字检讨,并在第二次例会上做思想报告,同时其部长负相关责任;第二次直接辞退该成员。
部长,直接革职。
【纸质版检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由部长收齐,再由秘书部存档】
(二)第二级考核标准
(1)缺席(例会、活动等)
(2)态度不端正
(3)在学院内不维护食品工程系及学生会及学生干部形象
(4)不服从工作安排
(5)……
部员,直接辞退
部长,直接辞退
(二)第一级考核标准
(1)搞个人主义
(2)对食品工程系及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等等
部员,直接辞退,同时向系部反映
部长,直接辞退,同时向系部反映
违反以上条例者,严格按照处罚决定进行处罚。如有异议者,请在两天内向主席团或纪检内部考核组组长说明情况。
奖:
学生会每月一次例会,每次例会前,各部门选出本月“部门之星”(1名,共9名),主席团选出本月“部长之星”(共1名),并公布表扬。
每期末学生会总结大会上,各部门选出本学期“优秀部员”(1名,共9名),主席团选出本学期“优秀部长”(共1名),并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评选标准:
1、工作积极、认真、创新
2、无违规记录
3、态度积极向上
4、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工作
5、……
附则
本制度自2015-2016学年上学期起实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食品工程系系部领导和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食品工程系学生会
2015年9月4日
附件:betway网页登录食品工程系学生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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