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16年我院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公 示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以及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分别)获得副教授等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7日上午8∶00至12月15日下午5∶30止。若对评审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所在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监察科
联系人:张茜、张静玲
联系电话:0757-81773078/81773128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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