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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承担的《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项目通过专家验收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11-16   点击次数:10618    文字:【大】【中】【小】

11月11日上午,省环保厅召开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项目专家验收会。会议邀请了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固废和法律领域的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省环保厅固废处处长吕凤林、法规处处长卢洁芬,学院科研部部长任随周参加会议。


会议由省环保厅固废处谭志文副调研员主持。与会专家听取了我院环境工程系主任钟真宜的介绍,审阅了《条例(修订草案)》。专家组认为,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强固体物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适应了新形势下我省固体废物管理的需要。《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创新各项管理制度,可操作性强,为广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专家组一致同意验收。

我院作为《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收集国内外立法资料、省内外调研、专题研究、征求意见等方式,围绕固体废物管理体制、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措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编制了《条例(修订草案)》,在固体废物立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文/ 王丽娜 图/钟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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