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本次申报的高等教育专项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所需研究经费,由所在学校统筹安排保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全面认识教育的“三大属性”以及大会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教育强国建设的科学内涵、方法特征和行动路径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研究专题:重点围绕“1333”思路举措的十项重点工作,从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及教育服务支撑广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名额

以上四个研究专题,我校申报共计不超过10项,申报金额:不超过0.8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一)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二)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

(四)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五)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六)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6月15日16:00前提交拟申报登记表(附件1)至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邮箱:879461555@qq.com。

(二)学校计划6月19日前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拟申报项目的老师于6月19日16:00前将项目申报书PDF版发送至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邮箱:879461555@qq.com。

(四)评审通过的项目,科学技术部予以公示。公示完成后,拟推荐项目的申请人于6月26日16:0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至科学技术部(行政楼416)任珂老师处,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办理《申请书》盖章后返回申请人签字盖章页。(老师要确保提交的申请书纸质版是最终版本,盖章后不能再修改申请书,修改后申请书的版本号就会发生变化,影响系统上传)

(五)拟推荐项目的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s://gdjyky.gds.edu.cn/),个人角色进入,并在6月29日16:00前完成网上填报(需上传申请书和PDF的签字盖章页,上传系统的申报书的版本号要和纸质版申请书盖章页版本号一致)。网上填报成果目标等项目主要内容,应与前期申报评审时的材料保持一致。

附件1:2026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拟申报登记表

附件2:2026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高等教育专项)

                                             

                                        科学技术部

                                    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任珂,QQ:879461555,Tel:1382500980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