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佛山市决咨委专家委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佛山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推荐佛山市决咨委专家委员的函》,为进一步优化市决咨委专家委员结构,服务好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决定新增一批市决咨委专家委员。现组织开展专家委员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相关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有较强决策咨询能力、有较高业务水平及威望的在职及退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专业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并取得较大成就的专家学者;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战略科学家和行业领军人才、信誉良好的企业家、企业高层
管理人员、商协会代表、社会乡贤及基层社区领头人等。人选不限佛山市内。
(二)专家组别。专家委员按专业研究领域和工作需要分为战略规划组、产业发展组、科技创新组、财政金融组、国土城建组、农业农村组、文化旅游组、法治建设组、人才服务组、社会治理组等 10 个专家组。
(三)具体条件:
1.政治上过硬,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所从事领域有较高建树和影响力;
3.熟悉佛山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热心于决策咨询研究工作;
4.具备参加咨询活动的身体条件;
5.首聘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续聘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6.坚守廉政纪律,不得以市决咨委名义谋取私利。
二、专家委员职责
(一)参与咨询论证。对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论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提供研究咨询评估。
(二)参与咨询研究。对全市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影响全局的专项改革方案或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进行多方案比选研究及提供咨询参考意见。
(三)参与课题研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重点工作,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并促进
成果转化。
(四)参与重要活动。不定期列席市委市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完成市决咨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研究成果报送。专家委员提出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咨询建议,主要通过《决策参考》等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
三、聘任程序及期限
(一)推荐程序。收集整理符合专家委员条件的专业人才推荐材料,经征求本人意愿并进行资料审核后,由佛山市科协学会部统一报市决咨办(市委政研室)。市决咨委将认真研究人选,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正式聘请。
(二)聘任期限。市决咨委专家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至首届专家委员会届满,可以连聘、连任。每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按要求填写《佛山市决咨委专家委员遴选推荐审批表》(附件 2)和《佛山市决咨委专家委员遴选推荐人员名册》(附件 3),于4月6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邮箱:879461555@qq.com。
科学技术部
2026年3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任珂,0757-81773127)
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