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中期检查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的要求,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学校决定对我校承担的2024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2024年立项的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

二、检查内容及形式

列入中期检查范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汇报项目研究工作进展、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三、检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一式2份,整理阶段性资料,提交项目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复印件一式1份。

(二)各部门对所辖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初审。

(三)科学技术部进行检查审核,形成中期检查结论,并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

四、要求

(一)各部门科研秘书督促本部门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中期检查工作,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做准备。

(二)以部门为单位收集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均于2025年9月28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部。

附件:1.2024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一览表

2.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中期检查报告书

                              科学技术部

                           2025年9月5日

(联系人:任珂 ,联系电话:0757-81773127,邮箱:87946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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