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就2023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办理结题手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申请受理要求
本批次结题受理我校2020年立项的到期应结题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见附件1:项目清单)。验收申请项目须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网上受理。
二、办理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申请:
1.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2月25日16:00前将需要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文期刊查询结果提交至科技部,由科技部统一办理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2.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4日17:00前完成网上系统填报并提交(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项目系统提交需按时审慎操作,系统平台一旦关闭,项目将不能再提交,也不作退回)。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网上申请待佛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2月20日16:00前将纸质结题申请材料包括项目验收书(盖章)、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版本)和其他附件材料装订成册(A4白色光面,一式五份)提交科技部,科技部统一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2.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交成果未重复使用承诺函和betway网页登录科研项目日志(见附件3-4)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科技部备案。
三、结题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一)由项目申报人发表;(二)在项目执行时间内发表;(三)由公开出版社发行的本专业及与本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文章。期刊是否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网址: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查询,查询结果须与提交期刊一致。查询结果打印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详细要求请查阅验收申请指南(详见附件2)。
科学技术部
2023年12月1日
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