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评审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发布的《关于推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评审专家库人员的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能够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或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在从事省教育研究院评审工作过程中接受省教育研究院的监督和管理;
(二)专业技术水平高,熟知国内外本领域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原则上,应为在职在岗人员,专家入库年龄限制在6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四)专家本人同意从事并能够胜任评审专家的相关工作,承诺按规定完成有关评审工作。
二、入库原则
(一)推荐遴选原则
我校统一推荐,省教育研究院组织遴选程序后入库。入库专家范围为全国,如专家已退休,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推荐确认。
(二)专家信息完整原则
推荐专家,须按要求报送完整专家信息。
(三)动态管理原则
省教育研究院根据实际评审工作情况,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如因专家个人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履职时,可申请退出。专家库信息每年组织更新一次。如省教育研究院掌握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也可及时更新。按照规定建立黑名单清单管理制度,如部分专家在实际评审工作中出现专业欠缺、有失公平等情况,及时将相关专家移出专家库。
(四)分类匹配原则
专家入库时,根据专家擅长的专业领域进行分类。在实际评审中,根据专业匹配进行专家抽取。
三、推荐程序
有意向申报入库的专家请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于6月26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0246797@qq.com。
科学技术部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薛保铭,电话:15015684662)
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