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管局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申报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按照《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440号)有关要求,国管局面向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国有企业等开展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课题应当聚焦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手段应用,涵盖绿色建筑、电能替代、新能源应用等领域,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一)多种节能降碳技术在不同气候条件和应用场景下的适用性情况分析; 

  (二)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模式分析; 

  (三)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运行监管模式探索; 

  (四)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路径研究; 

  (五)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实施路径和政策建议。 

  二、评选程序 

  (一)项目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2月1日前将课题申报书(附件1)与课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9461555@qq.com,科学技术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课题报告为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原创作品,字数控制在10000字以内)

    (二)学校报送。初审合格的项目,项目申报人于2023年2月3日前将课题申报书(附件1)与课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提交科学技术部统一办理盖章报送。

    (三)地区推荐。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收集汇总本地区课题申报材料并组织初审,在推荐课题申报书加盖公章,于2023年2月6日前汇总报送国管局节能司。每个地区推荐课题数量不多于5个。 

  (三)专家评审。国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申报书与课题报告进行评审,重点考察课题成果的针对性、引领性,综合考虑选题方向和地区分布均衡性,评选出10项优秀课题。 

  (四)公示发布。国管局节能司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对优秀课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国管局与各优秀课题申报单位签订课题委托合同,每项课题拨付1万元经费,编印《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优秀课题集》,并向课题组颁发证书。 

附件: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申报书


科学技术部

2022年11月9日

(联系人:任珂,联系电话:81773127,邮箱:87946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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