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21〕8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市继续开展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称“工程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组建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产业领域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分为两种类型:

    (一)企业类。主要依托市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

    (二)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和重点领域提供共性技术攻关、先进装备研制、标准制定、检验检测、信息技术应用和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等公共服务。

二、认定条件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书(附件2)、管理办法(附件3)的要求,在“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站(http://www.fsfczj.gov.cn)→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点击“申报”→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对于首次申报的人员联系科技部任珂老师分配个人账号。具体操作和使用方法可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

(二)网上申报。申报人进入系统进行《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填写,并附《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及相关附件后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各区科技部门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书面材料报送。2022年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评审采取线上评审方式进行。若评审认定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再另行通知报送。

 

(四)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17:00:00。

四、其他事项

(一)强化申报单位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承诺书(见申报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强化材料审核。存在以下情况的,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材料不齐全;佐证材料未经第三方认证;内容前后不一致;印、章、签名不规范;扫描文档不清晰、不完整;申报类型选择不正确;工程中心命名不规范等。

附件:1.2022年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指南

2.组建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21〕8 号)

  附件:1.2022 

科学技术部

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任珂,联系电话:0757-8177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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