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要求,本次申报的高等教育专项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所需研究经费,由所在学校统筹安排保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产出有效引领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发展改革的研究成果,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三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创新研究专项。重点围绕教育服务“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研究。
    (三)高等教育科学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名额
    以上三个专项,我校申报共计不超过9项,申报金额:不超过0.8万元/项

四、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一)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二)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三)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四)课题申请人开展的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基础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五)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六)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需5月27日前向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报备登记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学科分类、项目申请人、申请人职称、申请人手机、项目参与人、成果形式),同时填写《申请书》;

(二)本次申报为网上系统申报,省教育厅计划在5月18日开放申报系统,系统开放后方可下载申请书模板。

(三)学院计划5月31日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项目申报书(需要采用wrod填报,wps填报无法上传系统)、相关附件材料和5分钟PPT汇报于2021年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879461555@qq.com。

(四)评审通过的项目,科学技术部予以公示。公示完成后,拟推荐项目的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http://210.76.75.91/),并在6月6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成果目标等项目主要内容,应与前期申报评审时的材料保持一致。(未开通申报系统账号的老师,可以联系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开通个人账号)

(五)纸质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应于6月8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提交科学技术部(行政楼510),由科学技术部统一报送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22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等教育专项)                                 

科学技术部
                                                           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任珂,QQ:879461555,Tel:0757-8177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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