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3号,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机制,切实形成全校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

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注册个人用户账号(不需经科技部审批)或通过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至科技部,由科技部统一寄送至教育厅。  

3.《申请评审书》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报书必须填写学校代码“14311”,不填或填错,科技部将无法审核上报。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包括学校简称、涉及的研究机构等)、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5.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6.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把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五、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因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5日。申报人须在3月5日16:00之前完成《申请评审书》,并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科技部任珂老师邮箱:879461555@qq.com,由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后,3月15日前择优选择2项进入系统申报,并进一步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审核确认、在线生成后汇总等工作,最终稿由科技部统一报送教育部社科司。

附件1:2022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2: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部

2022年2月14日

(联系人:任珂;联系电话:81773127;QQ:87946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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