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党建研究项目作为专项课题,纳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按照《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要求管理。
二、申报范围与名额
党建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2项,申报课题组成员应包含从事党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基层一线党务工作者。
三、申报要求
1.党建研究项目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党建工作基础性、深层次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申报人为党建研究专家或基层一线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保障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具备支持课题开展研究的条件和政策。
3.申报人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择研究课题,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但需符合课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申报项目需以问题为导向,遵照引领性与科学性、实践性与学术性、时效性与实操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研究。
4.申报项目要重视不同类别学校、不同身份人员的交叉与组合。鼓励跨学校、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党建研究和党务管 理工作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的标志性成果。
5.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一般以研究报告、标准体系、论文、专著等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6.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凡未完成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其他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和2019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党建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申报项目课题。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2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书(A表)》《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评审书(B表)》(见附件2、附件3)于12月22号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科技部任珂老师处。
2.审核推荐。由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申报名额择优推荐。
3.材料报送。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评审书一式二份)于12月28日前报送科技部,科技部审查合格后,统一加盖公章报送。
五、相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认识党建研究的重要意义,严格做好项目申报、审核推荐和管理工作,按要求择优推荐。
2.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所需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统筹安排保障。
科技部
2021年12月8日
(联系人:任珂,电话:81773127,邮箱:879461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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