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 规划2020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共建项目设立的基本原则
(一)学科共建项目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旨在支持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综合实力。
(二)学科共建项目由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并保障研究经费按时到位。
(三)学科共建项目由单位集中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学科共建项目严格按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评审原则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依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二、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关于学科分类
学科共建项目分二十四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者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规划,自主选定重点发展或重点扶持的学科组织申报。
(二)关于成果形式
学科共建项目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一个项目可单独选定以上一种成果形式,或同时选定其中两种成果形式。
(三)关于申报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关于申报、立项数量
本年度学科共建项目拟立项数为350项以内。每个单位限额申报35项。
(五)关于经费安排
学科共建项目每项经费4万元。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或最终结项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项目未拨付的预留经费不再退回。
三、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一)“项目类别”选择:学科共建。
(二)“负责人所在单位”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不加二级单位名称。
(三)“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者情况”一页内各个栏目内容须顶格填写,文字的中间及后面部分均不加空格或其他字符。
(四)网申单位代码不可填错,为14311,否则无法看到。
(五)“预期成果”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三种形式。
(六)“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录入时,如需进行复制粘贴,请先将文字内容复制到记事本转化为“.txt”格式,然后再粘贴到申报系统。表格可以直接从word文档复制粘贴。若有流程图的,必须转换为jpg格式(照片格式)后再上传。
(七)“推荐人意见”栏须完整录入系统,并由推荐人在纸质申请书中签名确认。
(八)资助金额只能填写4万元,不得填写其他金额。请注意预算部分单位为元。
(九)结项成果填写要谨慎,结项要严格按照申请时预期成果考核。
四、材料提交:
(一)网申:通过“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gdppssp.com.cn/index.jsp)。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下载、打印《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交至科研部审核。
(二)纸质材料:
1、《申请书》3份(A3打印中缝装订);
2、论证活页(A4打印)3份,文档命名和内容不能直接或间接出现申报者个人或单位信息;
五、申报时间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开通时间是12月10日—12月30日中午12:00,纸质材料于2021年1月4日前报送科研部任珂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研部
2020年12月11日
(联系人:任珂;电话:0757-81773127;QQ:87946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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