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现将《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493号)转发给大家,请老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实行公开申报,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分别采取竞争择优、事后奖补、地市科技局推荐、定向委托等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遴选支持项目和入库项目。
二、专题内容(共二类)
第一类 公开竞争类项目(专题一至专题八)见附件1
第二类 定向委托类项目(专题九至专题十四)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 申报的项目应统一使用专题内容作为项目名称。如,申报“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的项目,申报项目名称应为“XXX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
(二) 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证明附件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四、申报方式
(一) 项目申报。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6日9:00~9月4日17:00
五、申报程序
(一) 申报。申报人使用原有账号登录系统后进行填报;尚未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的申报人联系科研部任珂老师创建新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
(二) 审核推荐。学校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
(三)纸质材料报送。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提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合同书(一式7份,后补助类项目无需提交)与申报书(一式2份)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科研部任珂老师处,时间另行通知。
附 件:1.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竞争择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一至专题八)
2.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定向委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九至专题十四)
科研部
2020年8月8日
(联系人:任珂,电话:81773127,QQ:879461555)
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