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2020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申报受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根据申报指南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立足佛山,研发的技术或产品应符合社会需求,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二)我院重点支持方向
1.大气、水、土壤与重金属等污染防治重点领域;
2.环保大数据技术培育和推广;
3.绿色食品与健康;
4.环保无人机应用;
5.其他服务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应用技术研发、管理技术支撑项目。
二、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
根据申报指南和佛山市科技局的要求,其中专题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我院限推荐6项,学院往年配套1.5-0.65元/项。
三、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需提前向科研部任珂老师报备登记,同时填写《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2)、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原件)和5分钟的PPT汇报。暂定于2020年7月8日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
(二)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15日。新入职老师或未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老师,可以联系科研部任珂老师开通个人账号。
(三)纸质材料:待网上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水印码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科研部(行政楼510),由科研部统一报送区经促局。
四、 申报时间
系统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8日至7月15日
纸质版提交时间为:7月31日前。
五、注意事项
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提前将以下证明材料盖章完整后上传系统进行网报:
1.可行性报告(附件3);
2.申报材料及附件真实性承诺函原件(附件4);
3.查新证明(有效期在申报截止日之后);
3.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需提供身份证明、在职证明
4.项目组成员证明材料:需提供身份证明、在职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军官证;
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
职称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在职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双聘人员提供原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和双聘协议,未购买社保的学生提供有效学生证);
任职证明:任职文件、聘书。
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
科研部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任珂,电话:0757-81773127,QQ:879461555)
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