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七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

    

各部门:

为激励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市监规字〔2019〕3号),组织开展第七届广东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东专利奖奖项设置

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广东专利奖授奖实行限额制,广东专利金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项,广东专利银奖原则上不超过40项,广东专利优秀奖原则上不超过6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二、申报条件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驻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

4.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5.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6.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

7.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广东发明人)奖。

 

申报材料和流程详见附件1。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月8日前联系科研部黎雯。

 

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科研部

                                             2019年2月1日

 

联系人:黎雯

电话:0757-81773127、18064695117

邮箱:5157452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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