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学校持续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试点情况
经学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与本科高校积极联系和洽谈,目前我校与本科高校开展的5个试点,情况如下:
(一)嘉应学院同意继续开展协同育人试点,未提出缩减试点规模;
(二)肇庆学院同意继续开展协同育人试点,试点人数缩减为40人;
(三)韶关学院同意继续开展协同育人试点,试点人数缩减为40人;
(四)韩山师范学院同意继续开展协同育人试点,试点人数可能缩减,具体待定,估计下周会有结论;
(五)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合作意愿待确认,已联系下周四校领导带队前往交流商谈。
二、工作要求
严格对照《通知》的申报条件,按照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根据《通知》,非2021年已试点的专业,均为新增试点专业。
三、工作程序
1.本校教务部保持与本科高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持续沟通,争取试点的持续保留。本校二级学院与本科高校二级学院保持联系,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到教务处。
2.本校二级学院准备申报材料,与本科高校二级学院确认申报材料内容;
3.待定人数的试点,本科高校确定试点人数后,经双方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给各自二级学院。本校二级学院主动与本科高校二级学院再次确认申报材料;
4.本校二级学院12月17日(周五)之前(尽量提前),向教务部报送经本科高校二级学院确认的申报材料(注:新增试点,需提供双方合作协议。另外,为了保障后续双方盖章顺畅,因此报送时间尽量提前);
5.本校教务部与本科高校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申报材料内容,及发文形式;
6.本科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如有修改要求,本校教务部反馈给我校相关二级学院;
7.本校教务部办理各试点的本校盖章事宜,统一对接联系本科高校职能部门办理本科高校盖章事宜;
8.本校教务部或本科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发文,报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2021年已试点专业
1.联合申请公文(教务部负责);
2.试点工作方案(word电子版);
3.试点总结报告(word电子版);
4.申请汇总表(word电子版)。
(二)2022年新增试点专业
1.联合申请公文(教务部负责);
2.试点工作方案(word电子版);
3.申请汇总表(word电子版);
4.双方合作协议(word电子版);
5.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word电子版)。
五、其他事宜
1.请按照《通知》及《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中有关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相关表格见附件1。
联系人:岑柳,邮箱:394793447@qq.com。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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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