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改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校级教改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为加强结题工作的规范性,促进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未结题的2016年院长基金教研教改项目、2017年教学改革项目及配套项目、2019年校级质量工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一般项目),及部分配套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1)。其中,已通过校外结题的配套项目,不再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提供结题佐证存档。
二、验收内容
课题实施、经费使用情况、建设水平以及标志性成果等。
三、工作安排
本次结题将分两批次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一批:申报了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于9月3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第二批:在结题验收范围内,未申报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的,于10月3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四、结题材料和工作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指引(附件2),将以下材料上传至结题评审网站:(1)项目申报书;(2)建设任务书;(3)结题报告书;(4)佐证材料,包括研究成果等材料。
2.项目负责人提交《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一式2份(教务部和个人各存一份),及相关结题佐证材料各一式1份(留教务部存档)。
3.教务部对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4.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填写《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1式1份)。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延期2次,每次延期1年。
6.以部门为单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教务部;第一次结题的请9月30日前提交,第二批结题的请10月30日前提交。
五、经费使用事项
附件1中涉及课题,根据结题时间,其经费使用日期分别截止于2021年9月30日和10月30日。
附件:1.2021年校级教改类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2.教师上传结题材料指引
3.校级教研教改课题结题报告书
4.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1-4下载http://jw.gdpepe.edu.cn/uploads/attached/file/20210925/20210925112653_34367.rar
教务部
2021年9月22日
